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寶瑤)有退休後長居內地的長者認為,內地生活費昂貴,特別是醫療及藥物費用,動輒數百元,若當局撤銷56天離港規定,他們就可以申請生果金補貼醫藥費,以及購買營養食品補身。由於另一宗性質相同的「生果金」司法覆核案,待本案有結果後亦將有裁決,一直跟進退休後長居內地港人申領生果金事宜的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指出,昨日的裁決事關重大,會密切留意事態發展。
80歲的李蘭心,1996年退休後到中山小欖與媳婦及孫兒同住,當時她64歲。李婆婆早已嘗試申請生果金幫補在內地的生活費用,「第一次申請時話我存款過了5萬元,無得申請」,後來再次申請,又因為不符當時居港半年的要求而落空,現時規定一年離港不超過56天,她就更難做得到,「我在香港都已經無地方住,無辦法不放棄」。
李婆婆早年在香港打住家工,勞碌大半生,老來卻無法享受長者福利,年老多病的她因腰背痛早已不良於行,醫生懷疑她心臟有問題,但她卻從不曾到醫院檢查,「在內地看病好貴,一次幾百元,拖得就拖」。眼見放寬申請有望,李婆婆充滿希望,依靠孫兒供養的她,想盡快有1,000元生果金,好補貼家用之餘,亦可以買點營養食物,「醫生說我營養不良,但我無錢買營養品,又不敢向家人提出」。
8旬翁盼補貼買止痛藥
同樣住在中山、85歲的楊江亦希望盡快可以申請生果金,因腳患要坐輪椅的他指出,每月藥費要800元左右,若有1,000元補貼就可以買好一點的止痛藥,「買進口藥效果好一點,不用整天捱痛」。
兩名長者都希望當局盡快修改申領規條,同時亦有一個心願,「最好可以在廣州設辦事處,我們年紀大行動不便,一定要回香港申請也就是叫我們放棄」。
黃國健:研案情再定行動
黃國健表示,會密切關注案件發展。他認為是次裁決事關重大,當局有機會上訴至終審法院,否則就要修改申請規例,「屆時數萬名退休後在內地定居的長者就可以申請生果金」,黃國健表示會研究案情後,再決定下一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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