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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英年簽署新聞自由約章。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國權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言論及新聞自由一直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之一。特首參選人唐英年強調,開放多元、言論自由是香港成功的基石,也是保持香港競爭力的重要條件,自己一旦當選,定會加強和傳媒保持溝通,理順記者期望,平衡保安條件,確保記者自由採訪,保障市民知情權。
唐英年昨日按原訂計劃,出席香港記者協會座談會,接受在場逾百名記者會員有關新聞自由的提問。他在致辭時說,香港有今日的成功絕非僥倖,全靠港人自強不息並努力維護自由、開放、多元、法治的核心價值,這些核心價值是新聞從業員能做好新聞最重要的條件,也是香港比起新加坡和上海更具競爭力的原因。
多溝通平衡採訪需要
唐英年並舉世貿會議早年在香港舉行為例,指當時的特區政府積極與記者和韓農溝通,相互理解,致使香港在世貿舉行期間仍然力保國際大城市的美譽。他稱自己一旦當選,會繼續維護新聞採訪自由,並保證會和各負責單位及傳媒加強溝通,了解傳媒想法並做好溝通,以制定更好的安排。
有在場人士則提出,特區政府經常「只聯絡數家傳媒吹風」,對其他傳媒不公平。唐英年坦言,自己擔任財政司司長時,也辦過「吹風會」,並強調「吹風會」的性質,只是為方便將消息說得更詳細,倘取消這些「吹風會」,「是否好事,值得公眾深思」。
政務官掌港台做法合適
有與會者則提及應否由政務官出任廣播處處長的問題,唐英年回應說,自己已多次重申,他很重視傳媒能夠享受到新聞自由的權利的問題,而香港電台是傳媒之一,應和其他電台有同樣權利。不過,他認為,在沒有合適人選時,政府委派政務官出任港台的首長職位,是政府各部門的一貫做法,並強調特區政府需要擁有自己的、非以商業營運作模式的媒體,以維護少數族裔和少眾人士接收資訊和表達意見的權利,而港台作為政府部門,財政壓力相對地低,在這方面可更好地發揮功能,故他看不到任何誘因港台需脫離政府獨立。
暫未見廿三條立法共識
被問及對《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立法問題時,他強調,為第二十三條立法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並認為當局即使在現階段就第二十三條立法,亦不會出現以言入罪的情況,因在香港這個法治社會,「以言入罪無法成立」,香港社會亦歡迎各界暢所欲言表達各自觀點,但自己堅持,第二十三條的立法問題,必須待社會凝聚共識始能推行,自己看不到短期內社會有這方面的共識,故他的政綱並沒有包括有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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