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消費者須留意長年期的投資保險產品,中途退出須扣除行政費,損失不菲;
2. 部分保單設供款期,但不代表供款期屆滿後,可完全停止供款,或需要就投資部分繼續供款;
3. 部分投資相連壽險計劃可中途終止或隨時提款,但或要繳付行政費,有損保單價值;
4. 保險中介人推銷產品時,常為顧客計算日後的現金價值,但並非保證回報;
5. 簽文件前須明白有關內容,切勿簽署空白文件,並應保留副本;
6. 人壽保單設有21日「冷靜期」,投保人有權取消保單,及取回已繳保費;
7. 消費者選購時應細閱條款及了解相關收費及風險,長者投保前宜徵詢家人意見。
資料來源:消委會
製表:香港文匯報記者 羅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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