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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16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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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瞞案底續任教 偷竊教師認欺詐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2-03-16]     我要評論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前年因偷取女同事信用卡狂刷購物而被判入獄的前教師,去年出獄後隱瞞已被取消教師資格及有案底一事,向沙田樂善堂楊葛小琳中學申請經濟科學位教師一職,後被學生親屬揭發。前教師昨於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欺詐及非檢定教員控罪。他親自求情指當教師是其精神寄託,更強調任內十分盡責。裁判官卻指責他稍有誠信都應如實通知校方,指案情嚴重,將案押後至4月2日待取背景報告再量刑,期間被告還柙看管。

出獄後教師資格被註銷

 42歲被告王臻,被控於去年9月2日,向樂善堂楊葛小琳中學校長表示沒有刑事案底紀錄或隱瞞曾遭取消教師資格;及於去年6月10日至8月27日、9月1日至10月14日,並非檢定教員而在上述學校任教。案情指,王於2000年2月註冊為教師,於2010年5月因干犯刑案而被判入獄5個月。去年1月,王申請成為代課老師,但沒說出曾有案底,並獲聘任。去年4月中,教育局發信通知其教師資格已被註銷,不能任教任何學校,王於6月將證書正本交還教育局。

校長接獲家長來電揭發

 同年8月王再申請學位教師,獲聘為中六、中七的經濟科老師,並簽下合約及聲明,表示自己持有有效資格及沒有案底紀錄。同年10月13日,校長接到學生親屬來電,指王曾犯案,並在網上報章中得悉屬實,遂於翌日與王會面,王保持緘默,當日便辭職,校長於是通知教育局及警方將其拘捕。

求情指工作是精神寄託

 被告並沒有律師代表,昨呈上親撰求情信,且自行求情希望能自食其力,供養年事已高的母親及年幼兒女。他表示教師工作是其精神寄託,稱有嘗試尋找其他工作,卻對教學工作「始終放不低」,又表示得到一眾同學、老師的讚賞。

 裁判官指,王收到教育局通知會取消其教師資格時,稍有誠信便應通知學校,其後更「再講大話」申請學位教師一職,案件相當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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