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消防處職工總會不滿處方拒將每周工時由54小時削減至48小時,前日起一連3天發起按章工作行動。然而,消防處則只提出將工時降至51小時的方案,雙方共識未達。據了解,港府仍堅守削減工時的「三不」原則,即不涉及額外人手、不涉及額外資源,及不影響現有服務水平,如管方與消防員能研究以「三不」為大前提的方案,當局持開放態度。
海關2010年在符合「三不」原則下,將員工每周工時由51小時減至48小時;懲教處目前亦試行將每周工時由49小時縮短至48小時。現時本港前線消防員每周規定工作54小時,是各支紀律部隊中最長。
但據了解,當局認為消防員的人手編制模式與其他紀律部隊截然不同,認為不能將工時直接比較。根據公務員事務局及保安局去年提交予立法會的文件顯示,按照現時「24小時值勤、48小時休班」輪班安排,消防員每月工作更數為9.75更;倘若縮減工時至48小時,需要額外增加690名消防員,涉及額外開支每年2.7億元,違反「三不」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