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葉國謙表示,梁振英已呈交陳述書,亦已收到傳票。香港文匯報記者彭子文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按照早前專責委員會敲定的聆訊程序,「西九門」事件主角、特首候選人梁振英將於本月20日受傳召到立法會作供。專責調查委員會主席葉國謙昨日表示,梁振英昨日已向立法會呈交了陳述書,亦已經收到立法會發出的傳票,意味梁振英20號會如期到立法會出席聆訊。葉國謙說,不會延長未來2次聆訊的時間,也不會在24日額外安排多一節聆訊,如有需要會安排第二輪聆訊。
梁宣誓後公開內容
專責委員會在聆訊完畢後隨即進行閉門會議,討論3月20日和31日兩場聆訊的安排。委員會主席葉國謙會後表示,委員會決定3月20日早上9時至下午1時的第二次會議,4個小時全數用來聆訊事件主角、特首候選人梁振英。葉國謙又進一步指出,梁振英已經知悉傳召,昨日亦已將陳述書交予立法會,陳述書會在20日聆訊上經梁振英宣誓並同意後向公眾公開。
已邀楊經文來香港
至於31日的第三次聆訊,委員會會傳召其他證人,包括馬來西亞建築師楊經文、參賽名單上的4名戴德梁行職員。對於楊經文身在香港境外立法會無權傳召一事,葉國謙解釋:「我們邀請了他來香港,他一到達香港我們便會傳召他。」而西九規劃概念設計比賽的所有本地評審,委員會則安排到4月才傳召。
葉國謙:24日不開會
被問到委員會會否延長聆訊時間時,葉國謙表示:「4小時並非一段短時間,亦不是只得1次(聆訊),如果有需要我們可以再安排第二次的。」他又說,會不時檢討現時安排,務求在6月中下旬完成調查工作。他強調20號的聆訊時間不會延長,24號亦不會安排會議。
另外葉國謙亦回應了討論Norman Foster一事算不算離題的問題,葉國謙認為,不可以說成是離題,因為Norman Foster事件和梁振英利益申報兩件事情有對比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