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投資公司Vina Capital的創辦人和董事局成員佳浩士(Horst Joachim Franz Geicke),被華裔前妻指其有外遇而於2009年離婚,並興訟爭奪他10億元身家,其妻更聘用曾替陳振聰工作的情報公司,向前夫收集資料以打官司。佳浩士入稟控告情報公司侵犯私隱,並要求公司交出詳細文件,昨遭法庭駁回。判辭透露,其實兩人的離婚官司已達成和解。
暫委法官陳美蘭於判辭指,早前法庭已頒令情報公司須向佳浩士披露涉案9張與其前妻葉靖交易的發票,稍後佳浩士又要求情報公司進一步披露向葉提交的調查報告,及葉向情報公司作出指示的文件。惟陳官認為,就算佳浩士與葉的離婚官司已達成和解,也不代表有關資料失去了保密特權的效力,且葉有可能因本案件,稍後或會同時被控,當然可以保密特權保障自己利益,故駁回佳浩士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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