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前區議員秦飛鵬與女兒,涉嫌安排「學生」報讀課程,騙取學生資助辦事處免入息審查貸款及持續進修基金共逾11.6萬元,秦的女兒昨承認3項串謀訛騙罪名,連同其中3名認罪的學員,被法庭下令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下月16日判刑;而否認控罪的秦飛鵬,則於6月4日及5日進行審訊。
官質疑涉案公司業務性質
首被告秦雪盈(26歲)昨日透過律師求情指,她在旅行社認識次被告李碩豐(28歲)及第三次被告林旻(26歲),得知他們在工作上有不滿意的地方,打算透過進修提高學歷,而她作為中介人,只是以自己的工作幫助他們,一時糊塗才犯案,當時並不知道案件的嚴重性。她現時已從事另一份工作,擔任新娘化妝師,月入9千元。
由於次、第三及第四被告,仍然欠繳部分免入息審查貸款,令署任主任裁判官胡雅文質疑,究竟是哪一方實際收取了免入息審查貸款的款項,也不明白涉案公司偉林教育中心的真實業務性質,惟控方表示暫未完成調查。
案情指,2007年秦飛鵬與女兒分別為偉林教育中心的中介人和代理人,2人分別向上述被告推介中心的項目管理課程,指他們毋須交學費,但要求他們向學資處申請免入息審查貸款和持續進修基金,事後各人可獲得約2千元至1萬元或課程證書為酬勞。由於次被告希望可獲得證書以求「增值」找工作,而第三及四被告為償還債務紓解財困,遂答應參與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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