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16歲富家子,因在小巴上三度非禮少女獲輕判感化令不足兩周後,於港鐵車廂內再次非禮一名15歲女學生。他早前被裁定非禮罪成,裁判官昨斥被告的行為異常,多次干犯非禮罪,加上否認控罪,顯示對事件毫無悔意,因此須判以監禁式及阻嚇力大的刑罰,判撤銷感化令,改判其入更生中心。
認錯誤追求性 立志做社工自新
家住跑馬地樂活道的被告鍾雋弘,13歲時因非禮須接受警司警誡,於今年1月因三項非禮罪成獲輕判感化令15個月。案情指,被告於今年1月16日在金鐘港鐵站的車廂內,撫掃女事主的大腿甚至伸進她的校服內觸碰她的肌膚,幸有乘客見義勇為將被告制服報警。
辯方呈上心理專家報告,指被告犯案前定期接受心理治療,進度良好。被告自撰求情信向受害者致歉,表示自己因好奇心及受互聯網誤導,用錯誤方法追求性。他稱自己在感化期間表現良好,在社工及精神醫生的協助下,已勇於面對心魔。被告又稱,事件損害父母的聲譽,但父母仍每天到監房探望他,直言現時需要家人及朋友支持,會引以為鑑,立志將來成為一名社工,以回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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