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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鋒
四月一日的反中聯辦、反候任特首梁振英的遊行,發展到極少數狂熱分子動手燒區旗的極端暴力野蠻行動。但是,這批狂熱極端分子的低能、荒謬和脆弱,不是他們現在的發明。早於上世紀四十年代,美國的評論家賀佛爾(Eric Hoffer)在《狂熱分子》一書中,以他自己的心路歷程,就揭露和總結今日政治狂熱分子的心理病態和表現,真是一針見血的準確和具體而生動。
首先,賀佛爾指出:他們(指狂熱分子)「因為某些原因覺得自己的生命已無可救藥地失敗,因而盲目投身於某種『神聖事業』,好讓個人的責任、恐懼、缺點得到掩埋」。香港「民陣」中的帶頭者,有的長期不務正業,只在遊行中等候賞賜、施捨度日;有的學業成績「荒蕪」,自知早無出路,寄望曝光出名;有的不學無術,長期作奸犯科,被法院屢判屢犯;有的年輕入世未深,容易衝動受騙上當。恰如《狂熱分子》所列最常見的如下幾種人:畸零人、有野心的人、無能者、極度自私的人、對生活厭煩的人、罪犯、被某些惡德或偏執挾制的人、青春少年等。大家看,長毛梁國雄和古思堯等人是不是?很是啊。
賀佛爾用解剖刀的準確、銳利直剖狂熱分子的要害和病態:「那些最大聲疾呼自由的人,往往是最不樂於在自由社會裡的人」,因為「『失意者』受到自己短處的壓迫,會把他們的失敗歸咎於現有的種種限制」。果然是:社民連及公民黨,在去年11月區選或全軍覆沒,或火燒連營,或四面楚歌,便歸咎於《基本法》規定的按香港實際情況循序漸進推進民主的「限制」,散佈「種票」和「干預」謊言為自己的短處開脫;梁國雄衝擊替補諮詢會被判刑,證明了他自己便是最不樂意別人有民主、自由的狂熱分子。
《狂熱分子》指,「狂熱者是一種靈魂病態」;「狂熱者的危險在於他們永遠靜不下來」,並以暴力、血腥作為達到目的的手段。作者以法國資產階級革命的血腥暴力(例如雅各賓派—筆者舉例)和德國納粹運動走向滅亡為例,說明歷史的經驗值得記取。這對今日香港的暴力狂熱分子是當頭棒喝。必須告訴「民陣」的組織策劃發動者,香港已經回歸祖國,香港融入內地改革開放是大勢所趨;香港人顧大局、求穩定、謀福祉、不折騰是大家的願望。反中聯辦、反梁振英合法當選是自私自利靈魂病態的表現;燒區旗反香港回歸是逆潮流而動的暴力違法行為,必然受到港人的聲討和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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