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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華人革新會副會長 文滿林
有關新界丁屋僭建問題,在去年年底曾經引發一場頗大的風波,看來,這個燙手「山芋」有可能拖到新特首、新政府上任接手「拆解」。是否處理得當,能讓新界數以萬計的丁屋屋主誠心和悅接受,將是對新任特首梁振英的一大考驗。
在此,望新特首梁振英能以情、理、法兼顧。在權衡輕重的情況下,政府無必要下下「企硬」,令矛盾尖銳化,有損社會和諧。
觀乎新界丁屋僭建物問題的出現,有其歷史和因緣,建築時間早於數十年前,當年仍未有什麼僭建條例,只是規管鄉村丁屋僅批建三層,即二十七呎高建築(內籠)住宅。對於天台的規限以及騎樓和露台則沒有什麼明文條例。
新界丁屋的僭建物,除了個別「偷雞」將三層高丁屋建成四層高之外,其他大多數盡是利用天台搭建一些防曬防風防雨的遮蓋,對丁屋沒有構成結構性危險,對這些僭建,政府應「網開一面」寬容處理,或發出通知,要業主自行保養維修,避免日久失修,僭建物飛墮傷及途人,其收到的效果或會比當局強行清拆好得多。
對於一些明顯違反丁屋只能興建三層的四層或以上丁屋,或在天台加建密閉式的建築物用作住人之用的僭建物,依法例必須清拆。但政府要讓丁屋業主有段寬限期較為妥當,且符合情理。要考慮僭建屋主的困難,興建容易清拆難。又例如天台僭建屋已租給租客的,少不免涉及住客租約及搬遷補償問題,沒有三五個月「周轉」就不行。所有這些,丁屋僭建業主都要面對。
新界現有數百條鄉村,丁屋數以萬計,除了一部分在近年才興建、依足建築條例規定沒有僭建物外,其他大部分在早年興建的丁屋,都有或多或少的僭建物,政府一旦限死時間清拆,需要的人手難以估計,如何解決人手問題去做清拆及修補工作,更是一個問題。
凡此種種,建議政府對新界丁屋僭建問題分三步走。一、先將早前定明的清拆期延後一段時間,三個月或半年。二、以興建丁屋年期作出界定,如八十年代之前興建的丁屋,不是超出三層高的,將不作限期清拆,清拆與否由丁屋業主自行決定。三、將僭建物劃分兩種處理,一種是存有危險的,無論天台、騎樓或露台,都要限時清拆;一種是沒有危險性的僭建物,最好容許丁屋業主安排處理。法例不外乎人情,清拆僭建物茲事體大,影響數以萬計丁屋業主和數十萬計的新界鄉村原居民,政府應慎重考慮,好好與新界原居民商議,妥善解決這個由來已久的僭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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