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治祖) 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有關行政長官申報利益及避免潛在利益衝突安排。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秘書長梁松泰於會上回應時表示,會收集議員的建議,轉交由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擔任主席的獨立檢討委員會考慮,委員會將向特首提交報告。但他不適合回應有關行政長官曾蔭權的行為。
多名立法會議員於會上關注曾蔭權接受富豪款待,未有受到任何條例監管。梁松泰回應時指,《基本法》規定行政長官需要廉潔奉公,盡忠職守,亦受到防賄條例部分條例規管。而行政長官亦自願跟隨行會安排,申報利益,並確保沒有實質及潛在利益衝突。
民主黨副主席劉慧卿稱,曾蔭權接受富豪款待,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嫌貪污被捕,衝擊特區政府管治,令人憂慮本港的清廉文化不再,又批評曾蔭權聲稱所遵守的避免利益衝突規則是「無字天書」。她建議,當局要修改法例,令防賄條例一視同仁適用於公務員、特首、主要官員及行會官守成員,並建議規管公務員接受利益的守則及法例,將特首納入規管範圍。
立法會亦將於明日辯論有關對行政長官投不信任票的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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