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押解歐文龍(小圖)的白色囚車在警車護衛下駛入澳門終審法院。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李潔穎、王禹 澳門報道) 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案第三階段昨日在澳門終審法院開審,今次案件涉及6項工程,9項貪污及洗黑錢控罪,首次披露其中1項工程,涉及港商劉鑾雄及羅傑承2人合資的公司,在澳門�恭J國際機場對面的5幅批地。歐文龍2004年以邀請標方式,出售這5幅由政府及澳娛等公司控制的土地,但評標委員會認為3份標書均不符合要求,其後在歐文龍干預下,劉鑾雄及羅傑承的公司最終投得土地,歐文龍涉嫌收取2千萬元賄款。
被告歐文龍如同上階段案件聆訊時般選擇不回答被檢控事實。而首日出庭的證人分別是曾為歐文龍下屬的現任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賈利安,及案發時任工務局副局長、現任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陳漢傑。
案情顯示,歐文龍在其任職澳門運輸工務司司長期間,多次直接或間接干預澳門特區政府擁有股份之私營公司的土地招標、評標及出售的程序,使特定人士或彼等公司購得有關土地;又或直接或間接干預建設開發辦公室及土地公務運輸局在公共工程的評標結果或與污水處理廠設計、建造、營運或保養服務等執行合同有關的行政審批及判給程序,使特定人士或公司獲得批給,藉以收取這些公司或特定人士給付的金錢或其他利益作為回報。
此階段審理案件涉及跨境工業區A地後工業大廈設計連建造承包工程、澳門跨境工業區及路環污水處理站的設計、建造、營運及執行合同等多項污水處理站的工程,同時並涉及�恭J雞頸馬路及偉龍馬路交界(即澳門國際機場對面)5幅面積合共7.8萬平方米的土地。歐文龍被指在4項污水處理廠項目中,於當中兩項至少收取了共330萬澳門元賄款,另其餘兩項則以純利20%作為協助中標的回報。
歐涉收2,000萬賄款作報酬
而在�恭J雞頸馬路及偉龍馬路交界5幅土地的案件中,涉案者包括2名香港知名商人劉鑾雄和羅傑承的公司。案情指歐文龍以時間緊迫為由,於2004年策劃以不公開競投的方式,改以邀請標方式出售這5幅由政府及澳娛等公司控制的土地,但評標委員會認為3份標書均不符合要求,特別是對競投公司的合法性存在疑問,其後在歐文龍干預下,劉、羅2人的公司最終投得土地,並指歐文龍事後涉嫌收取了2,000萬港元賄款作為報酬。
2證人賈利安及陳漢傑庭上作證時,指當年歐文龍曾向他們下達更改評標結果的指示,使本來評分較低而未能得標的公司成功中標。此外,歐文龍亦被指涉與他人共同以他人名義開立銀行賬戶、成立公司並以該等公司的名義開立銀行賬戶,且通過授權實質操控該等公司及銀行賬戶接收、轉移所收取的不法利益回報。案件將於18日及20日繼續公開審理,有指加之此階段的控罪,歐文龍累計最多可被判囚30年。
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於2006年12月被揭發涉嫌受賄8億元被澳門廉政公署拘捕,案件於2007年及2009年作首階段及第二階段審理,兩次審訊共裁定歐文龍81項罪名成立,合併處罰重判入獄28年半,成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以來最嚴重的貪污案件,亦是澳門特區因貪腐下台的最高級官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