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歐陽麗珠)消委會接獲信用卡「自動升級」投訴個案有上升趨勢,由2009年的11宗增加到去年的27宗,今年首3個月已有5宗,有投訴個案指因未能確認「被升級」的新卡,最終失去舊卡原有逾6萬積分。消委會表示,發卡機構應採用「選擇加入」(opt-in)的安排,並給予卡主充裕時間考慮。
港人使用信用卡日趨普遍,但投訴個案有增無減。消委會自2009年至今共接獲61宗有關信用卡升級的投訴,大部分投訴人不滿意發卡機構採用「選擇退出」(opt-out)的推廣手法,自動為卡主升級,然後收取年費。有投訴人指被升級後,因最終未能確認新卡,原有共66,439個積分化為烏有。
消委會最近向20間發卡機構發出問卷調查,在15間回覆問卷調查的機構中,14間指需得到卡主以口頭或書面確認,才會安排提升信用卡,餘下1間機構指若卡戶14天內沒有回覆,便會自動升級。至於升級後部分發卡機構不會同時保留新舊卡的賬戶資料,有14間機構表示,舊卡的大多數自動轉賬安排不會自動延伸至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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