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 國
顏色會說各種不同的語言,所以不同的國家和不同的人對顏色有不同的解讀,送花給外國人或身邊朋友時,必須先了解顏色的不同語言,不然就會不小心犯上錯誤。在什麼地方穿什麼顏色的衣服,更要留意代表不同的意義。
最近有新聞報道,說美國佛羅里達州的一家律師事務所,有十多個員工喜歡在發薪日一起穿上橘紅色的T恤上班,以便下班時一同前往喝酒聊天,展示他們團結的群體性。但是,新來的主管卻認為這麼多的橘紅色,是向他表達集體的抗議,因此而全部把他們解僱。
以前也曾看過報道,說年輕時的英女王,最不喜歡穿著米色衣服,原因是這種顏色不吸睛,走在路上不會引人注目。
最引人注目的自然是紅色了,因此不少人認為喜歡穿著紅衣的男女,都喜歡出風頭,喜歡招搖過市。我最怕招搖過市的紅色,年輕時從不敢購買紅色的衣服。但今年冬天,卻時常穿著紅色的外套,因為我只有一件紅色的羽絨衣,而天氣又太冷,不能不穿這唯一一件可以禦寒的衣服。更且,這是內人買給我的,說買的時候就只有紅色了。雙重因素下,能不穿嗎?由此我體認到,以顏色來判斷一個人,最易出錯。
最有自己顏色語言的人,恐怕是畫家了。因為畫家明知天空是藍色的,卻偏偏將之繪成紅色。假如不是畫家而將天空畫成紅色,人家一定會認為他如果不是瘋了,就是個笨蛋。
顏色的語言,和人的語言一樣,常常會引起誤解,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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