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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林曉晴)由港府全額資助、香港大律師公會及香港律師會營運的「當值律師服務」,被揭當值律師人數在過去4個年度增加13%,但審訊案件數目卻減少11%。此外,市民約見義務律師的平均輪候時間於過去5年間倍增,由2007年的25.2天增至去年的55天。過去5個年度向港府申撥的法律服務費用,在毋須理由說明下,增加33%。審計署建議,當局應查明收費增加的原因,及檢討工作分配制度等。
人手增13% 輪候倍增
當值律師計劃,是為通過案情及入息審查的被告人提供律師代表。審計報告指出,在2007/08年度至2010/11年度期間,有資格及願意處理有關審訊案件的當值律師人數增加13%,但審訊案件數目則減少11%。另外,每宗個案的法律服務平均收費亦有上升趨勢,在2006/07年度至2010/11年度期間,費用由1,250元增至1,667元,增幅33%,但卻未有說明原因。報告又指出,市民約見義務律師的平均輪候時間,由2007年的25.2天增至去年的55天。
審計署建議,當值律師服務應檢討工作分配制度,平衡律師編配,以配合工作量;此外,報告亦建議招募更多義務律師,以縮短輪候時間;服務亦應查明平均法律服務費用持續增加的原因,以及採取措施控制加幅。
負責資助計劃的民政事務局回應,歡迎及原則上同意審計署建議,並指當局與當值律師服務簽署行政安排備忘錄,會就備忘錄進行檢討,並在適當情況下把建議納入備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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