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引用《議事規則》第九十二條作出限制辯論時間,終止議員「拉布」,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隨即就曾鈺成的決定提出司法覆核。有法律學者和大律師傾向認同第九十二條賦予主席足夠廣泛的權力,熟悉憲制法律的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認為,第九十二條寫法很闊,賦予立法會主席很大權力,除非主席的決定違反法律或極度不合理,否則法庭未必會介入。大律師羅沛然則指,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需要討論第九十二條的適用範圍,以及主席權力是否過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