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一名外傭中介公司女持牌人及該公司一名黑工外傭職員,因以假合約安排同鄉外傭來港,昨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囚3年零8個月及1年零10個月。入境處指出,涉案中介公司以欺詐手法安排13名有問題外傭來港,並向每人收取1.8萬至2.5萬元,是近年涉及人數較多的個案。
案中在港當「中介黑工」,以虛假資料助同鄉來港的首被告Mendoza Zenaida Tablilog(52歲),是在該外傭中介公司非法任職的女外傭,她早前承認一項違反逗留條件及一項串謀欺詐罪,2罪共入獄1年零10個月。
次被告RomeroJay Nalyn Uy(30歲),為外傭中介公司持牌人,持本港永久居民身份證。她被控一項協助及教唆首被告違反逗留條件、一項串謀欺詐及一項串謀向入境事務主任作虛假申述罪。經審訊後3罪均成立,合共入獄3年零8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首被告認罪,並提供可靠及可信證據予控方,協助控方對次被告進行檢控,因此其刑期可獲扣減。
案情透露,自去年5月開始,入境處在處理多份透過同一間外傭中介公司遞交的外傭工作簽證申請時,發現當中夾附作為有關僱主收入證明的薪俸稅單副本有可疑,遂對該外傭中介公司展開深入調查。調查人員於去年8月22日突擊搜查該外傭中介公司,成功拘捕涉案2名被告,並在該公司內檢獲大量懷疑虛假文書,當中包括薪俸稅單副本及電費單和水費單的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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