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多份報章昨日報道曾為特首梁振英檢視大宅僭建情況的理工大學建築及房地產學系副教授王金殿住所因僭建而被屋宇署釘契。王金殿昨日發表澄清聲明,指出2010年5月他所居住的青龍頭豪景花園,收到屋宇署為涉嫌僭建事項而發出的清拆令,牽涉1,500多戶,很多個案情況相似。包括他在內的100多戶就僭建物的定義及屋宇署就酌情權的行使,提出了上訴,並排期於今年10月22日作初步聆訊,故現階段傳媒不應作廣泛報道相關事件,以免影響上訴審裁處委員們的看法,對上訴人或許會造成不公平。
被屋宇署注契非釘契
王金殿指出,在過去10多年香港僭建物的定義含糊,因某類工程可作豁免 (香港法例一百二十三章四十一(三)),社會上往往隨著一些案例的判決,而影響屋宇署其後的執法標準。他所住的屋苑的相關單位,包括他的個案,都是被屋宇署注契而非釘契。注契是作為通知下一手買家相關事件的備注,而非需處理後才能買賣的釘契。
他並說,自己作為豪景花園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從2010年5月起一直本著作為專業人士/學者的操守及服務精神,為業主與屋宇署作多次商討,達成某些解決方案,相關構築物不需要即時還原,讓事件正朝大家都可接受的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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