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行政長官梁振英上任前被揭山頂大宅有多處僭建,發展局局長麥齊光上任後首次出席立法會會議,便要回應相關質詢。麥齊光表示,發展局已經向梁振英發出勸喻信,要求對方盡快糾正僭建物,由於梁振英已自願糾正,發展局不會展開刑事調查,事件亦不涉及補地價的問題。他又強調,發展局在執法時一視同仁,在處理梁振英住宅僭建一事上,局方回應傳媒查詢時,屋宇署已完成初步視察,並非刻意避開傳媒採訪。
就有報道推算梁振英僭建涉及的利益金額逾百萬元,民主黨議員李永達提出口頭質詢,要求發展局交代是否知悉梁振英在貝璐道寓所中的花棚和玻璃棚是何時興建,又問到發展局會否向單位業主追討多出樓面面積的地價。
麥齊光表示,屋宇署到2012年6月20日才首次收到有關該物業的查詢或舉報,後來在6月21日及22日兩度視察,證實梁振英位於山頂貝璐道的住所,有5項僭建物,包括花棚外的構築物、金屬大閘、停車位地下被改建的空間,以及已清拆的玻璃棚,當局已向業主發出勸喻信,要求盡快糾正。
已盡快糾正不涉補地價
至於梁振英的僭建是否涉及刑事罪行和補地價的問題,麥齊光指,梁振英住宅有4項僭建物需要計算總樓面面積,共涉及45平方米樓面空間,但由於梁振英已盡快糾正違規僭建,故不涉補地價問題,而屋宇署亦不會就已成為歷史的僭建展開刑事調查,而且發展局就僭建物的執法工作的主要考慮是確保樓宇安全,並以盡快糾正違規情況為目標,工作並不涉及「補地價」。
麥齊光強調,當局在處理梁振英和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的住宅僭建時,執法一視同仁。他解釋說,在處理梁振英住宅僭建事件上,局方回應傳媒查詢時,屋宇署已完成初步視察,並非有意避開傳媒採訪,而今年較早時候視察唐英年大宅並非刻意高調,而是因為當時傳媒已全日在屋外守候,事件受市民高度關注,當局認為需要盡快向公眾交代才通知傳媒採訪。
林煥光認為隱瞞機會低
行會召集人林煥光在一電台節目中就指,梁振英在僭建問題上只有3種可能性:第一是過分掉以輕心;第二是心存僥倖;第三是明知卻隱瞞,這就是誠信問題。他不清楚事件細節,既然梁振英承諾會盡快全面交代事件,公眾稍後可作判斷;但按常理而言,當僭建事件在競選時已成為高風險行為,梁振英刻意隱瞞這個高風險的機會較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