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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1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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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警方執法 保護特首及中聯辦安全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2-07-11]     我要評論

盧文端 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 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執行會長

 中聯辦作為中央政府派駐香港的代表機構,履行中央賦予的各項職責,責任重大,地位莊嚴,絕對不容示威者肆意衝擊搗亂。特首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具有重要的憲制地位,其人身安全必須受到嚴密的保障。示威者衝擊中聯辦,在大庭廣眾下襲擊特首的行為,不僅違背了法治精神,更是對特首憲制地位的挑戰,是對中央政府權威的挑戰,警方果斷執法是應有之義。試問,如果警方不能保障中聯辦的正常運作,香港還可以稱為法治社會嗎?如果特首及問責官員的人身安全都不能得到保護,一般市民的安全如何得到保障?社會各界應支持警方果斷執法,將違法人士繩之以法,以維護法律的尊嚴。

必須維護特首和中聯辦尊嚴

 早前「民陣」主辦的「七一遊行」再次爆發激烈衝突,「人民力量」、社民連等激進示威者遊行至中聯辦門外喧嘩叫囂,聚眾搗亂,令周遭交通陷於癱瘓,並衝擊現場警員防線。近日,當新任特首以及各司局長落區聽取民意了解民情之時,又遭到激進示威者的狙擊,示威者更不時將水樽等雜物以至摺凳擲向特首,差點擊中特首頭部。種種跡象表明,現時本港極少數人的示威抗爭有暴力化趨勢,不但妨礙中聯辦的正常運作,威脅特首及問責官員的人身安全,而且連依法維持秩序的警員也成為示威者挑釁、攻擊的對象。「暴民政治」正在侵蝕本港的和諧穩定,社會必須共同抵制這股歪風,支持警方執法,維護社會安寧。

 中聯辦作為中央政府派駐香港的代表機構,履行中央賦予的各項職責,當中包括促進香港與內地之間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體育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聯繫香港社會各界人士,增進內地與香港之間的交往;反映香港居民對內地的意見;承辦中央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等等,責任重大。然而,近年反對派及部分激進示威者卻將矛頭指向中聯辦,行徑更愈趨暴力激烈。在「七一遊行」當晚,示威者在中聯辦門外大聲叫囂,肆意將溪錢撒入中聯辦之內,當眾焚燒《基本法》及《中英聯合聲明》,不但嚴重影響中聯辦的正常運作,威脅中聯辦員工和其他進出人士的人身安全,而且是公然挑戰《基本法》,挑戰中聯辦所代表的中央政府,有辱國家尊嚴。因此,警方重視中聯辦的保安工作乃應有之義及必要之舉。

 特首依法在香港選舉產生並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在香港特區具有重要的憲制地位,絕不容許受到襲擊恐嚇。反對派及激進示威者在大庭廣眾下襲擊特首,不僅違背了法治精神,更是對特首憲制地位的挑戰,對本港法治社會的挑戰。試問,如果警方不能保障中聯辦的正常運作,任由示威者屢屢衝擊,香港還可以稱為法治社會嗎?如果特首及問責官員的人身安全都不能得到保護,一般市民的安全還如何得到保障?特首及問責官員與市民接觸交流的自由也受到干擾,市民的表達自由還如何得到保障?「暴民政治」已成為本港政治的毒瘤,是本港社會劣質性的癌細胞,必須及早切除。

「暴民政治」侵蝕本港法治

 事實上,在外國,一些代表國家的機構都受到嚴格的保護。韓國《關於集會及示威之法律》第七條規定,任何人均不得在國會、總統官邸、法院、大使館、市政廳、火車站等廳舍或宅邸周圍200公尺以內之場所進行室外集會或示威。美國禁止在白宮門前舉起橫額進行反美示威,否則立即逮捕。而對於政要的人身保護更是做到一絲不苟,滴水不漏。例如美國總統在國內行動,所到之處都會劃為「禁越區」,不管是示威者或學生都難越雷池半步。比較而言,本港警方執法已經相當寬鬆,如果繼續後退,結果只會破壞香港正常的社會秩序,衝擊香港的法治基石,因此,警方必須站穩底線,不要令部分示威者有恃無恐。

 要抵制「暴民政治」歪風蔓延,捍衛本港法治社會的尊嚴,社會各界應同聲譴責,警方更要果斷執法,維持社會秩序。本港警隊的水準一直享譽國際,在市民的眼裡是懲惡揚善的象徵,警隊也是本港法治社會的重要基石。一直以來,警方在處理各種示威衝突時,都做到有理有節,克制守法。然而,示威者卻對執法警員百般刁難,不斷對當值警員作出各種挑釁的言行,暴力衝擊警方的防線。示威者將矛頭指向警方,目的是為了打擊警權,令警方不能再果斷執法。如果對於一小撮示威者挑戰警方的行為聽之任之,警權愈退愈後,本港的社會秩序將得不到保障,激進示威者將會更為有恃無恐,屆時癱瘓交通要道、搗亂私人地方、糾眾叫囂辱罵他人的行徑將成家常便飯,本港恐將成為「九反之地」,全港市民都會身受其害。

警方須守住底線 維護法律尊嚴

 任何法治社會對於遊行示威都會有一定限制,不能威脅政要的安全、破壞政府機構的安寧、擾亂社會秩序。香港是擁有言論、集會、示威、遊行權利的多元社會,「和平、理性、非暴力」是公認的示威遊行原則。但是,一些人在享受到遊行自由的同時,也應該有所約束,自覺遵守法律,更不能因遊行而影響其他機構的正常運作,威脅機構員工的人身安全,更遑論是故意襲擊他人,這都是本港法律所不容許的。社會各界應支持警方果斷執法,將違法人士繩之以法,以維護法律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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