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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特首梁振英委任資深會計師孫德基任新一屆政府審計署署長,為首名擔任該職位的非公務員,有報道更稱孫德基於2005年底出任安永會計師事務所遠東區及中國區主席兼首席合夥人期間,先後兩次捲入涉嫌審計疏忽事件,有反對派就借機質疑當局是次委任是「用人唯親」。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昨日在立法會大會上回應議員質疑時表示,孫德基多年來熱心服務社會,具備專業資格及管理能力,並在履新前已通過了政府一貫的深入審查,是擔任該職位的合適人選。
反對派借報道攻擊
據早前報道稱,孫德基擔任安永遠東區及中國區主席兼首席合夥人後,曾經牽涉兩宗審計疏忽事件,包括在2006年安永曾發表報告指,中國商業銀行潛在不良貸款總額高達9,000億美元,後來被人民銀行嚴正駁斥,安永事後撤回報告;2009年,安永捲入了雅佳控股清盤事件,當時雅佳控股入稟指控安永失職和疏忽,未有履行專業會計師職責,及早就公司賬目問題提出警告,向安永提出巨額索償。
在昨日立法會大會上,公民黨黨魁梁家傑就引述有關報道稱,指有關委任或打擊審計署公信力,並認為政府必須清楚解釋何以委任並非出身政府者出任署長,否則就等同向大家宣告「梁振英是按喜好委任(官員的),大家可以奈佢咩何」。民主黨主席何俊仁亦稱,當局破壞以往在內部委任資深審計署人員或資深公務員出任署長這行之有效的傳統及習慣,而委任「官司纏身」的孫德基,政府必須解釋。
陳家強在回應時反駁指,所謂孫德基「官司纏身」的說法與事實不符,指孫德基在獲任命時已發出聲明澄清,交代有關官司已經完結,而其操守並沒有被質疑,而無論是孫德基或其他問責官員,在獲任命前都需要經過深入的品德審查,證實其個人操守並無問題。
鄧國斌亦曾受質疑
他又強調,原審計署署長鄧國斌在2003年獲委任時,由於身為資深政務官,同樣有人擔心稱其處事會不公正,但現在卻獲得議員的普遍讚賞,反映社會對不同背景出任署長總有看法,而最重要是有完善的制度:根據《基本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審計署的獨立工作是向行政長官負責,署長根據條例執行其職責和行使其權力時,不受任何其他人或主管當局指示或控制,說明審計署的獨立性受法律保障。
他續說,署長在任及履行職責時必須遵守所有相關法例,包括《核數條例》、《防止賄賂條例》第二零一章和《官方機密條例》第五二一章等,其中清楚訂明「獲委任為審計署署長的人在任職期間須行為良好」,而在避免利益衝突、接受利益和款待及申報私人投資等方面,署長亦須遵守《公務員事務規例》及相關通告的指引,否則可被撤職或被要求退職。
強調掌審計署合適
陳家強強調,梁振英委任孫德基做審計署長,是考慮他是亞洲著名資深會計師,多年來熱心服務社會,具備署長一職需有的專業資格、管理能力、及個人操守等因素,認為他是合適的人選,相信他會堅守法治,守正忘私,保持政治中立,不偏不倚及全心全意地執行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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