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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民主黨主席何俊仁早前忽然「自爆」漏報持有一間公司股份及董事職位,並向只餘10多日會期的立法會作出更正,又辯稱自己於2004年以為有關股份已脫手,故未有申報。不過,有網民昨日展示了多份公司註冊處關於該公司的登記文件,踢爆何俊仁最少於2005年、2008年、2010年及2011年的該公司周年申報表中均有親筆簽名,其中在2005年的周年申報表中,更清楚寫明何俊仁申報持有該公司50%股份,並於2004年與其弟婦將該公司所持物業再作按揭套現,被質疑他之前的解釋「完全是謊言」,是蓄意隱瞞其所持的利益。本報於昨晚嘗試聯絡何俊仁回應,惟至截稿前仍未獲回覆。
按照立會申報表要求,議員不論是以個人或公司名義,間接持有物業,亦要申報。如透過公司持有土地或物業,而議員持有該公司的控制權,或超過50%的股份即須登記。
何俊仁是次的「漏報門」事件,涉及的公司為「Fountain Success Limited」,由何俊仁及其弟婦潘昭苑在1988年成立,並由兩人出任董事,各擁有一半股份。該公司擁有一個位於黃泥涌比華利山物業,當年以約350萬元購入,目前估計已升值至逾2,500萬元。
網上文件踢爆非「三無」
不過,何俊仁於2004年及2008年立法會選舉後均申報自己為「三無」,即「無做董事、無擁有公司股份、無擁有物業或土地」,兩度漏報該公司持股及相關物業資料。他事後辯稱,自己是以信託人身份持有股份,於2004年時誤以為已將所有股份轉回給該公司股份的實質擁有者而未有申報,「並非刻意隱瞞」。
不過,有網民昨日展示了一批文件,質疑何俊仁有關的辯解是「講大話」:該名網民提出多份公司註冊處的該公司周年申報文件作證明,發現該公司2005年的周年申報表中清楚顯示何俊仁及潘昭苑各持有該公司一半的股份,何俊仁更以該公司董事的身份親筆簽署有關申報文件。
周年申報表上親筆簽署
同時,在2008年、2010年、2011年,由該公司提交予公司註冊處的「周年申報表—資料無改變的證明書」上,何俊仁均以該公司董事的身份簽署有關文件,充分顯示何俊仁不可能到今年才發現自己未有脫手有關股份,更不可能連續兩屆任期內均申報自己沒有持有任何公司股份或物業,批評何之前的辯解是「講大話」。
而更巧合的是,2008年的該公司「周年申報表」文件中,何俊仁簽署的日期剛好是當年立法會選舉的翌日,進一步證明,何俊仁在1個月後公布的立法會議員申報中報稱自己為「三無」,是蓄意隱瞞所持股份和董事職位。同時,該公司的按揭文件顯示,何俊仁與潘昭苑於2004年9月10日以該公司名義曾將有關物業單位按揭套現,亦剛好是當年立法會選舉前的兩天。
學者指涉嚴重誠信問題
香港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在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漏報門」事件的確存在很多疑點,尤其是何俊仁持有有關公司股份,而該公司每年申報時均應該要通過他,有關文件並顯示他於2004年後多年的公司申報中簽署了相關文件,故相信對方應該會知道自己仍持有該公司股份,不可能不知道,故何俊仁有需要解釋清楚有關事實,認為何俊仁有需要出來澄清有關問題,倘無合理由解釋,將涉及嚴重的誠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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