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曾被養父性侵的印尼女華僑,隻身嫁到香港,卻跟丈夫如陌路人,自稱經常遭家暴,但一直忍耐,至去年8月搬遷期間,被丈夫強行丟掉其有紀念價值的私人物品,更以粗口侮辱其母,女華僑被激怒,取起鐵槌將丈夫重擊致死。被告劉翠花(45歲)昨被陪審團以六比一裁定謀殺罪不成立,但以同樣比數裁定她因被挑釁而誤殺丈夫張作財(53歲)罪成,判囚6年。
法官賴磐德判刑時形容案件是一宗家庭悲劇,體諒被告身世悲慘,但總不能因夫妻吵架而演變成殺人,遂沒有扣減刑期,判被告入獄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