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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地仍存差異 有賴互相學習多溝通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2-08-18]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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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專業社工人數不足,因此大部分組織無法發揮作用。

 據介紹,目前內地社工機構聘請香港督導的主要途徑還是依靠熟人介紹、機構推薦這兩種方式,缺乏保障性、靈活性。同時內地社工、幹部到香港學習、培訓流動性大,比較分散。而香港社工希望更大範圍內、更大程度上介入內地社工事業,建立全面、自由的合作機制。

 對此,廣東省民政廳社工處處長李進民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記者採訪時則表示,內地的國情、體制、文化決定社工的發展必須立足於國家現實,立足於社會需要。廣東省的福利政策、法律法規與香港存在很大的差異,廣州、深圳、東莞等地的社工制度初步建立,但尚處於不斷完善之中,因此,港人在內地開展社工行動也不可避免遇到一些困難。這便需要兩地社工界開展多方面的合作培訓,使得內地社工能夠有效借鑒香港經驗,順利實現香港經驗與內地實際的結合。而香港社工亦須借助合作培訓,自覺學習掌握內地的相關政策法規。

研制相關方案 爭取部委支持

 李進民也指出,根據廣東省政府辦公廳《推進服務業對港澳擴大開放政策在廣東先行先試工作會議紀要》精神,以及廣東省委副書記朱明國在廣東社會工作會議上所提出的「在粵港澳三地達成社工專業資格互認共識的前提下,廣東率先承認港澳兩地的社工專業資格」的要求,為促進粵港兩地的共同繁榮與發展,推動兩地社會工作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廣東省民政廳正會同省直有關部門協調溝通,研究制定相關工作方案,爭取國家有關部委的支持,先行先試,進一步推進粵港社工資格互認工作,深化粵港社工界的合作。「我們相信,隨著國家相關配套政策逐步完善、制度保障逐步健全,加強粵港之間的溝通合作,港人在內地進行社會服務機構的註冊登記將會更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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