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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在採訪中獲悉,廣東早前已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培育發展和規範管理社會組織的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從7月1日起,除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前置審批的以外,將社會組織的業務主管單位改為業務指導單位,社會組織直接向民政部門申請成立。
對此,香港社會工作人員協會會長郁德芬(見圖)就指出,廣東省不斷推動社會組織「去行政化」,逐步將社會組織的業務主管單位改為業務指導單位,降低社會組織登記的准入門坎。但是體制機制方面的改革仍不徹底,還有政策藩籬。此外,香港社工到內地註冊民間團體提供社工服務需要先找個「婆家」作為業務主管單位,這樣令不少民間團體因為找不到掛靠單位而被擋在「合法登記」門外。
郁德芬表示,廣東當務之急要加強對社工的培養和實踐學習。讓內地社工到香港、台灣、新加坡等地學習社工服務管理經驗。另外,加強香港跟內地資深社工的交流。現在內地為香港的社工提供購買經費也是非常有限的,香港社工一兩次免費服務可以做得到,長期免費服務就很難保障。最後,應切實有效地提高社工的收入,參照當地公務員工資收入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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