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就讀幼稚園的6歲男童,因做功課時不肯跟從父親指示,父子發生激烈爭吵,父親盛怒下用生果刀刺傷兒子腳背,男童腳背留下一厘米長傷痕。44歲父親早前承認一項對兒童故意襲擊造成身體受傷罪,昨天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令。被告卞子健判刑後在庭外表示:「小朋友頑皮屢勸不聽,自己心情又唔係幾好」,「自己都係好後生,剛剛做人父親,經驗梗係無」,只是一時衝動才會傷害小朋友,他說日後會「慢慢教」兒子,並尋求社工協助,承諾以後不會給小孩做一個壞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