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招:額外印花稅適用期,由2年延長至3年,首半年轉手稅率由15%加至20%;半年至一年由10%加至15%;一年至三年由5%加至10%。
■ 第二招:對外地買家徵15%印花稅:對非香港永久居民人士,以及用本地及海外公司名義買入住宅,一律徵收15%的買家印花稅。市建局的收購項目以及港人 (含對非永久居民) 近親轉讓,可獲豁免。
註:措施在26日午夜12:00之後生效。而26日午夜12:00之前所簽的合約,包括臨時合約的住宅,不受新措施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