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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金局行政總監陳唐芷青(左一)表示,積金局會即時推出4項計劃,包括敦促受託人為每個計劃提供不同種類的低收費基金;協助他們進一步簡化行政程序。香港文匯報記者莫雪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強積金運作至今近12年,一直備受基金「高收費、低回報」批評。積金局昨日公布委託顧問進行的研究報告指,目前基金開支佔總資產的1.74%,平均淨回報率只有3.4%,建議採取一系列措施降低成本,包括即時推出4項短期措施:敦促受託人為每個計劃提供不同種類的低收費基金;協助他們進一步簡化行政程序;淘汰及整合規模較細的基金;及協助打工仔整合個人賬戶,期望可於2018年將基金開支比率降至1%(見下表);倘以目前4,000億元強積金總資產值計算,相等於每年可省下30億元。長遠而言,積金局建議為基金收費設上限;引入非牟利經營者,向打工仔提供簡單、低收費的強積金計劃等。
積金局於去年底委託安永諮詢服務有限公司進行的顧問報告指出,香港強積金制度運作只有12年,規模較小,限制了營運上的規模經濟效益,基金收費亦較澳洲、美國、智利及墨西哥等有較為成熟退休保障制度的國家及地區為高。
新招減行政成本至0.4%
報告分析,目前1.74%基金收費當中,0.75%屬行政費,另有0.59%為投資管理費,以及0.4%屬計劃保薦人收費、受託人利潤及計劃成員回贈等,建議可透過整合賬戶及採用網上電子付費等措施,令行政成本減至0.4%。
積金局行政總監陳唐芷青表示,該局會即時推出4項計劃,包括敦促受託人為每個計劃提供不同種類的低收費基金;協助他們進一步簡化行政程序;淘汰及整合規模較細的基金;及協助打工仔整合個人賬戶,期望可令行政費於2018年下調0.35%,而估計當時基金值將增至5,000億元,開支比率亦會自動下調0.25%,再加上一些低收費的計劃,令開支比例下調至1%。惟成本下降是否全數將之下調收費,積金局則指屬商業決定。
長遠改革倡設收費上限
積金局並向特區政府提出多項長遠改革建議,包括為基金收費設上限;規定所有強積金計劃提供不同種類的低收費基金;設立一種簡單、低收費、穩健的「基本基金」;及引入非牟利經營者,提供簡單、低收費的強積金計劃。積金局主席胡紅玉表示,外國有以工會擔任受託人的例子,香港亦可研究由工會、社企或其他非牟利團體與銀行合作,擔任受託人。
對沖礙「全自由行」研取消
積金局主席胡紅玉表示,是時候「大刀闊斧」改革強積金制度,長遠期望港府可確立強積金作為退休保障的第二根支柱,與第一根支柱,即社會安全網的定位,又希望可由僱員主導強積金供款,即實施強積金「全自由行」,但當局必須先解決現時強積金僱主供款部分可與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對沖的問題,「因為當中涉及複雜的技術問題,如果取消對沖,困難便迎刃而解」。她指出,若然未有進展,積金局仍會「兩手準備」,積極研究推行「全自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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