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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治祖)就特首梁振英山頂大宅的僭建問題,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成員蔡涯棉(小圖)昨日發表公開信,回應坊間對事件提出的4大疑點,又強調事件中不涉誠信問題,指梁振英在事件上確有疏忽及處理不完善之處,並多次向市民致歉,但其自始至終正視問題,迅速處理,更重要的是梁振英在事件中僅屬疏忽,並不涉誠信問題。他認為,社會各界應持理解包容態度去看待梁振英的無心之失的疏忽,接受他的致歉,「我希望事件能在充分了解討論後終結」。
有疏忽處理不善 不涉誠信
從事地產行業多年的蔡涯棉昨日發表「致社會各界人士的公開信」,指自己對物業交易及物業僭建情況較為了解,並以此逐一剖析社會上對梁振英僭建事件中的4個疑問:
一、就特首辦在回應有關僭建玻璃棚存在時間有失實的問題。蔡涯棉認為,事件在12年前發生,且木花棚和玻璃棚在獨立屋的配置上屬於較輕微的變更:「我們『易身處地』想一想,若事件發生在我們身上,我們能否記得一清二楚10多年前的情況?」他認同,記錯也是錯,「但這絕對扯不上『誠信』這個字,怎麼說也說不上誠信問題」。
4號屋地庫確實無僭建
二、4號屋地庫僭建處理問題。他指出,4號屋地庫擴建部分並非由梁振英僭建的,當對方於去年10月發覺後已迅速於去年11月拆除和以磚牆密封,而去年10月、11月並無傳媒查詢有關地庫是否有僭建,至今年6月有傳媒查詢時,因為有關僭建已拆除,4號屋地庫確實沒有僭建,梁振英是根據事實表述。
不知道要通知屋署可理解
三、何以梁振英沒有找專業人士及通知屋宇署而進行4號屋地庫拆除工程。蔡涯棉以自己的地產行業經驗指,絕大部分業主處理這類在裝修工程中屬較小型的工程,一般都交由裝修公司去處理,甚少人會找專業人士去處理。至於沒有通知屋宇署,「以我了解,絕大部分業主在處理這些小型工程時並不知要通知屋宇署,所以梁振英不知道要通知屋宇署是可以理解的」。
四、梁振英不肯公開為其檢查物業的建築測量師身份。他說,有關建築測量師是以朋友關係義務提供意見,「既然是義務性質,梁振英不公開其身份要求其交代負責,是對該專業人士公平合理的做法」。
蔡涯棉又指,過去多年來,香港絕大部分業主對僭建的關注和認識都非常不足,導致很多業主包括名人、高官等都被發現有僭建問題,倘大部分業主都對僭建的認識不足,這就不是個別業主的問題,而是整體社會的僭建認知及社會宣傳教育不足的問題。「在這背景下,我們不應對行政長官、高官、名人作過度嚴苛要求,但這並不代表我們要縱容違規行為,而是要透過宣傳教育及要求違規者馬上糾正,將多年來的僭建問題逐步根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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