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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規劃局「房叔」顧湘陵夫婦有16套住房,其家庭財產折合人民幣超過1億1千萬元。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據新華網報道,10日,長沙市市政設施建設管理局原局長顧湘陵在法院接受庭審。衡陽市檢察院提起公訴,起訴書稱,顧與妻子、弟弟等人單獨或共同收受賄賂一共有344次,夫婦有16套住房,包含在北京、長沙的兩套別墅,其家庭財產折合人民幣超過1億1千萬元。
12月10日上午,長沙市市政設施建設管理局原局長顧湘陵在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接受庭審。衡陽市檢察院提起公訴,顧湘陵及其妻子吳利君,涉嫌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擁碩士學歷 當「技術型幹部」
生於1963年的顧湘陵,擁有碩士研究生學歷,辦案檢察員稱他為「技術型幹部」。他在1998年至2002年任長沙市規劃管理局局長助理,2002年至2010年任長沙市規劃管理局副局長,2010年9月任長沙市市政設施建設管理局黨組副書記、局長(正處級)。
檢方指控顧湘陵受賄主要在他任長沙市規劃局局長助理、副局長期間。顧在多個房地產項目規劃報建審批方面,利用職務之便,為房地產老闆謀取利益。起訴書稱,顧與妻子、弟弟等人一起共收受賄賂折合人民幣2146.30萬元,馬來西亞幣0.5萬元;單獨或共同收受賄賂一共有344次,涉及的行賄人達49人。
起訴書稱,顧湘陵、吳利君夫婦有16套住房,其中包含在北京、長沙的兩套別墅,其家庭財產折合人民幣11594.3591萬元;能夠說明來源的財產有6650.756429萬元,馬來西亞幣0.5萬元,尚有4943.602671萬元人民幣的財產顧湘陵本人不能說明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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