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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加速老齡化,貧病長者亟待全社會施援。 曾慶威 攝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聶曉輝) 社署署長聶德權指出,實施「長者生活津貼」的目的是為補助本港65歲或以上有經濟需要的長者的生活開支,故必須設有入息及資產限額,以識別有需要的長者。他表示,如有不符合資格的長者漏報資產及入息,當局會寬鬆處理,但強調如有人蓄意或刻意隱瞞,或需負上刑責。
明年4月覆檢入息資產
根據「長者生活津貼」的安排,首階段受惠長者只需在接獲通知書當時,沒有超出入息及資產上限,便自動獲發津貼;社署會在明年4月開始覆檢他們的入息及資產情況,並會作出抽查,確保資源落入有需要人士之手。
至於第二階段及第三階段的受惠長者,由於過去未曾接受入息及資產審查,故需在遞交申請表時一併申請入息及資產狀況。鑑於有長者或會在年底才申領並一次過領取一整年的津貼,社署會給予他們2年寬限期(由去年12月起計),容許他們在該段期間的入息或資產超出限額。
不過,任何長者若在覆檢時或寬限期過後,蓄意或刻意隱瞞入息及資產,或需負上刑責。社署表示,會將有關個案交由警方處理,再由警方調查後根據相關罪名予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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