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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長者資產限額為19.3萬元,夫婦二人上限29.2萬元。 曾慶威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兆東)香港大學研究調查顯示,雖然逾半受訪者有為家中長者提供財務管理,惟當中僅得近17%有獲長者正式授權。港大建議,長者應訂立持久授權書及遺囑,以減少家人間因財務衍生的不必要糾紛,並同時減少侵吞長者財產的虐老個案發生。
逾半子女助理財 27%老人不滿
家人協助長者理財易生爭執,香港大學為研究減少由財務管理帶來的家庭糾紛,於2011年3月至11月期間,以電話訪問3,505位家有65歲或以上長者的成年港人,發現當中只有55.4%受訪者有為長者提供財務管理協助,包括繳付帳單、處理銀行事務及購買日常用品。港大社會科學學院副院長崔永康表示,雖然逾半受訪者有為長者提供協助,惟當中只有16.9%的受訪者有獲長者正式授權,包括持有長者所訂立的「持久授權書」及遺囑;同時,整體亦有27.6%受訪者家中的長者,對受訪者所提供的財務安排感不滿。
港13年間 僅40長者簽授權書
此外,崔永康指出,由1997年至2010年底期間,全港只有40名長者簽署過「持久授權書」,認為與傳統中國人忌諱死亡有關,故建議港府加強推廣簽署「持久授權書」的同時,亦呼籲長者與家人定期就處理財務舉行家庭會議,以消疑慮,冀藉此減少家人間因財務衍生的不必要糾紛,及同時減少侵吞長者財產的虐老個案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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