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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為打擊水客大量搶購奶粉出境,昨日宣布計劃修訂《進出口(一般)條例》,限制水貨客來港將奶粉送出境的數量。其實香港另有《儲備商品條例》,禁止及管制有關儲備商品在港的售賣或購買,其中食米至今仍屬儲備商品之列。
港英政府曾將凍肉、凍家禽及食米訂為儲備商品,其中食米至今仍屬儲備商品之列,早前就有政黨建議當局引用現有條例,將奶粉訂為儲備商品以限制水客來港將奶粉送出境數量。《儲備商品條例》第三條指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就任何目的,指明任何物品為儲備商品,並禁止及管制有關儲備商品在港的售賣或購買,同時規管有關商品的最高價格。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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