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教育專業人員協會外判的「其傲」視光公司,於2004年至2011年間訛稱聘用4名兼職視光師及學生助理,又誇大視光師及學生助理的實際工時及薪金,騙取教協近38萬元薪金開支。公司2名董事昨在區域法院同被裁定詐騙罪成,法官批准2人續保釋至下月22日,以候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宣判。
2名被告分別是羅偉健(46歲)及陸志華(45歲),羅負責管理旺角教協的視光中心,而陸則是銅鑼灣教協的視光中心負責人。據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2人皆為其傲發展有限公司董事,羅更兼任其傲的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