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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鄧忠強
有個「博士買驢」的成語典故說:「博士買驢,書券三紙,未有驢字。」(語出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勉學》)這位博士(學官)先生為人買驢寫契約,寫完三張紙,還沒見到「驢」字,可見他廢話連篇,不得要領,原以為可以自炫學問,結果遭人恥笑,落得一臉尷尬相。當然,這個「三紙無驢」只是民間笑話,我下面要講到的「繁文受杖」,卻是歷史上的真實故事。
據《明史.卷139》說,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十二月,刑部主事茹太素上了一道奏摺,「陳時務累萬言」,洋洋灑灑地寫了一萬多字。看到這密密麻麻的長篇奏文,明太祖朱元璋感到頭疼,便叫中書郎王敏讀給他聽。奏章中說:「有才幹的士人,幾年來倖存的一百個中沒有一二個,現在皇上信用的人,全是迂腐的儒生和平庸的官吏……」朱元璋耐住性子聽,只覺滿紙空話,不著邊際,而且「言多忤觸」,於是龍顏大怒,不等摺子念完,叫來茹太素當面責問:你說的「迂儒俗吏」究竟何人?太素語塞,答不上來,太祖猶如火上澆油,當即令人「杖於朝」,當著滿朝文武,把茹太素的屁股打了幾十大板。
第二天,太祖氣消了,晚上又在宮中叫人讀茹太素的奏章。原來,這份奏摺長達17000字,寫到16500字之後才進入正題。臨尾,朱元璋才「得其可行者四事」,聽明白可以批准「照辦」的有四件事。對此,朱元璋感慨地說,茹太素所要匯報的事,500字足矣,奈何文字繁瑣冗長,使人難明其意!隨即下令:「虛詞失實,朕甚厭之。自今有以繁文出入朝廷者,罪之!」(《禮部志稿》)
這裡所謂「繁文」,指的是那種文字繁冗拉雜而又言之無物的政務公文。朱元璋明文規定,官員寫「繁文」者,將受罰治罪。但所用手段之嚴酷,實在讓人不敢恭維,「白刃不相饒」,棒打不留情——以此來懲治犯了「繁文症」的人,未免太過殘忍。
然而,撇開朱元璋的「嚴刑猛政」不論,單就其反對「繁文」空談,主張直言務實的觀點來看,卻有可取之處。對「繁文」之弊,他說了一句堪稱「經典」的話:「文詞太多,便至縈聽。」一篇文章堆砌文詞太多,就會縈來繞去,擾得人聽不明白。上書言事,屬於應用文之類,更要講究言簡意明,實話實說。朱元璋雖是一個粗人,他的見解倒頗得作文之要。可歎茹太素本是位直臣,可這次卻不直言其事,就像「博士買驢」一樣,偏要曲意繞彎子,放空炮,結果弄巧成拙,屁股遭打,你說他冤是不冤?
時下也有人得了「繁文病」,喜歡寫長而空的文章,雖然不會像茹太素那樣挨板子,但也請不妨反省一二:寫文章的目的,是要別人接受自己的觀點,為什麼一定要寫得那麼長,又那麼空空洞洞的呢?沒有什麼實際內容,硬要裝腔作勢,故作高深,長篇大論,誇誇其談,轉彎抹角,東拉西扯,雲遮霧罩,言不由衷,莫非存心不讓人看?誠如多年前毛澤東批評的,這樣的「八股調」,「有譁眾取寵之心,無實事求是之意」,就像「那些又長又臭的懶婆娘的裹腳布」,使人聞之生厭,望而生畏,只得「趕快扔到垃圾桶裡去」。華而不實的文章,即使文辭再漂亮,誰買你的賬呢?
其實,文以達為要,長或短,關鍵取決於內容和需要,當長則長,當短則短,可長可短的,也要盡量做到長話短說,以少勝多。文章長而空不好,短而空也不好,無論長短,都要言之有物。不過,寫好短文更不易。短文章要做到容量大,思想深刻,文字必須千錘百煉,精益求精,這是需要下苦功夫的。北宋歐陽修《醉翁亭記》,描寫滁州地理形勢,據說原寫了五百餘字的開頭,經過反覆修改和錘煉,最後用了五個字:「環滁皆山也」,何其明快又引人入勝!所以魯迅先生說:「寧可將可作小說的材料縮成速寫,決不將速寫的材料拉成小說。」
當然,不光寫文章要力戒臃腫奢華,講求簡潔樸實,講話開會也應作如是觀。如今文山會海氾濫成災,尤要精簡再精簡,提倡寫短文,說短話,開短會,切實改進我們的作風、學風和文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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