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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欽龍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24小時內每人限帶2罐幼嬰奶粉出境的「限奶令」本月實施,4名內地人因企圖「超帶」,其中3人稱買奶粉為自用,昨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法庭判罰款1,000元至2,500元。其中一名被告林尤祝步出法庭時不忿道:「內地多少資源給香港,但來香港買多一瓶奶粉我自己用都不行!」他聲言日後會買內地奶粉,「不會來香港購物,這麼麻煩」。另一被告陳欽龍則在庭外指:「(限帶奶粉)當然麻煩!我孫兒要吃我就要來買!」
多帶一罐 代價一千
3名被告林尤祝(46歲)、陳欽龍(49歲)和鍾海雯(28歲)早前承認共3項並非按照出口許可證規定而企圖輸出禁運物品罪名。控罪指,3人在本月一日於羅湖口岸,分別企圖輸出3罐(2.7公斤)、6罐(5.4公斤)及4罐(3.6公斤)奶粉往內地。3人由上周六被法庭還柙至今,繳交罰款後離開法庭。林尤祝指他買奶粉只為自用,「(政府)要以事實為根據,你(政府)要調查,去調查是不是走私還是家用,這才算公平」。3人均沒有香港刑事案底,林和鍾被判罰款1,000元,陳則判罰款2,500元。
林尤祝為自己求情時指,他是中海油碼頭管理人員,年薪14萬元人民幣。2月底他到澳門工作,路經香港才為早產的孩子買3罐奶粉。他不知道香港實施了限帶奶粉出境法例,在羅湖被扣留才知違法,甘願受罰。
陳妹嘆「不敢食」內地奶粉
在化工廠任職的鄉事會廟祝陳欽龍求情稱,他八旬父母住在香港,他有3名孫兒,還有2名懷孕中的媳婦,所以他每幾個月會來港買奶粉給孫兒吃,今次不知道香港限帶奶粉出境的規例。陳的父母、胞妹和妹夫均有到法庭,其妹指新措施可以「趕絕水貨客」,但實施得太倉促,很多人都不知道新限制。她嘆謂內地的奶粉實在「不敢食」,兄長今次被捕是不幸和無辜。任物流副經理的鍾海雯求情指自己買了4罐奶粉予一歲多的乾兒子,多帶奶粉全為無心之失,請大家原諒。
另外,居於深圳的內地婦林少芬(39歲)昨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相同控罪,被判罰款1,000元。案情指林在本月4日,在深圳灣管制站企圖帶4罐、共值1,120元的奶粉過境回內地,但被海關截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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