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 居住公屋的六旬無業婦在短短3年多,涉嫌利用9個本地銀行戶口清洗約68億港元。她被捕後雖向警方宣稱對資金來源及去向一無所知,但主控官庭上指出,其銀行戶口提存次數達萬多次,每日平均提存亦逾500萬元,不禁質疑:「一個無收入的中年婦人,為何會有這麼多提存?」聆訊今續,控方將開始傳召證人。61歲婦人林美玲否認一項洗黑錢罪名,昨於高等法院受審。控方開案陳詞透露,林在香港並無填報任何入息稅,也沒持有物業,居住彩雲h一公屋單位。2000年至2001年間,她分別在9間銀行開設戶口。政府庫務會計師點算後發現,2002年5月至2005年12月期間,9個戶口共涉存款2.2萬多次、達68.6億元;提款1.7萬次、達68.7億元。而每日平均提存的金額,分別為518萬及519萬元。
2008年1月16日,警方派女警到林住所將她拘捕,單位內搜出6本記事簿、一本「外匯代理和貨幣兌換商參考指引」,又在她身上搜出一封寄自毒品調查科聯合財富情報組的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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