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島海難事故繼續進行第四十五日研訊,去年及前年驗過南丫4號的海事處職員均出席作供。去年驗過南丫4號的高級督察黃鑑清亦再被傳召,他表示於2011年由勞工處調去海事處,知道有新例,但獲悉舊例新例均可運行,於是按部門政策,符合舊例的船隻照獲發牌。有英國海事專家批評南丫4號和海泰號的船長駕駛船隻時太過依賴肉眼,忽略電子器材的幫助,建議應由其他船員協助船長瞭望海面情況,而船公司應該定期安排演習給船員,令他們明白自己的角色。
批2船長駕駛太依賴肉眼
專家建議本港引入高速船隻的評級制度,船長須每3個月接受一次高速雷達模擬課程,讓他們遇到事故時懂得作出反應。他又指出,船公司必須定期向船長安排視力測試和健康檢查,如巴士司機一樣,亦應考慮為船員安排休息和用膳時間。
調查委員會代表律師表示,本港的船長中,有不少都是漁民出身,教育程度並不高,多數憑借經驗來駕駛,也缺乏安全教育,不能強求他們為航海進行紀錄。有海事專家同意律師說法,稱船長可能不認識也不熟悉雷達等航海儀器,而不倚靠儀器航行則是本地船長的固有文化,因此需要對他們多進行宣傳教育。專家表示即使船員文化程度低,甚至不識字都不是問題,可以教育他們使用符號或應變卡。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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