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兩會報道組 郭浩文、徐海煒)有關2017年特首選舉辦法中提名委員會的角色,尤其是預算機制的問題近日成為香港政界熱議話題。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民建聯立法會黨團召集人葉國謙昨日表明,建制派議員不會接受完全沒有「篩選成分」的特首選舉方案,以免出現質素差劣者也可以參選的情況,又質疑倘只要求特首參選人只要取得一定市民提名,提名委員會就必須承認其候選人資格,並不符合《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要經由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的規定。
公民黨主席余若薇日前在接受香港電台訪問時稱,中央是想透過特首提名委員會的預選,篩走中央不屬意的人選,是「假普選」,並鼓動要提早「佔領中環」。葉國謙昨日在北京接受記者訪問時強調,他們不會接受完全沒有「篩選成分」的方案,擔心或會出現類似法國總統選舉時,有脫衣舞孃參選的情況。
建制派不接受無「篩選」
他強調,倘反對派堅持己見,完全不願意討論、磋商,未來的政改方案,很大可能無法獲得立法會通過:「這種(沒有『篩選』)方案,不會獲得立法會建制派的支持,到時政改方案就無法通過。」
根據《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公民黨黨魁梁家傑日前向傳媒稱,未來根據《基本法》第四十五條成立的特首提名委員會,應僅維持目前的選舉委員會擔負的功能,即只要參選者取得足夠的市民提名,提名委員會就要確認對方的特首普選候選人身份。
葉國謙在回應梁家傑的建議時質疑,該建議並沒有根據有關條文中的「按民主程序提名」的過程,並不符合《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方案或違反《基本法》,故不明白為何會有此意見提出:「尤其班大狀睇法律條文應該叻過我]魽C」
「預選」非為排除反對派
他重申,《基本法》條文的相關規定,以及近日各建制派人士所說的「篩選」、「預選」機制,目的都並非要限制反對派人士參選當選,認為反對派應該集中思考如何培養出一個具實力的人參選,令提名委員會無法逆民意而行,將反對派參選人排除在普選之外。
被問及去年曾表示過有意參選特首的民建聯創黨主席曾鈺成會否參與2017年特首選舉時,葉國謙說,曾鈺成屆時已經71歲,不可能參選,又指民建聯仍未有足夠實力參加下屆的特首選舉。
有關2016年立法會選舉辦法,葉國謙則表示,他個人認為2016年的立法會選舉可以維持現狀,包括維持5個「超選」議席,但傳統的功能界別選民基礎應要擴大以增加民主成分,又建議將新界劃分為三、四個地區直選選區。
范太允向人大反映意見
另外,新當選全人大常委的范徐麗泰,在回應她會否在人大常委會會議中表達香港政制發展的意見時說,常委會議程中沒有的事情,他們是不會討論的,相信要待將來「政改5部曲」開始後、常委會需要考慮由特區政府提交的報告時,她才會表達意見,「我的做法應該是,(香港人)有不同意見告訴我,我都會為他們(向常委會)反映,但亦會講清楚自己是否贊成這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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