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前民主黨成員馮煒光報稱於去年1月到台灣視察當地大選期間,被「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揮拳打傷,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早前以「公然侮辱罪」正式起訴黃毓民,但黃毓民一直拒絕親身到台灣應訊。馮煒光昨日向黃毓民發出公開信,指責對方無理缺席法院審訊,不尊重法治,呼籲對方應坦然面對審判,「讓真相水落石出,正義得以彰顯」。
馮煒光在昨日的公開信中指出,黃毓民在過去3次涉及「公然侮辱罪」的聆訊,包括2012年3月8日、6月15日,以及昨日的聆訊均未有應訊,倘對方並非因有突發或不可預知的理由而缺席,就是對台灣司法的極度不尊重和蔑視,虛耗台灣法院人力物力,是不尊重法治的表現,更予人心虛的印象。為堅持法治及維護香港立法會的聲譽,他「誠摯呼籲」黃毓民坦然面對法院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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