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婆婆到銀行存款卻遇上劫案,慘被劫去金錢,銀行是否有責任呢?有執業大律師指出,法律觀點上,職員未將收款單據交還前,程序仍未算完成,銀行可不須負責。但銀行也應考慮「法外情」,考慮酌情補償給婆婆,方顯得人間有情。
交易未完成 銀行毋須負責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法律觀點上,若顧客將存款交予銀行職員,銀行方面有責任點收,如檢查鈔票是否偽鈔、有無損毀等,在職員未將俗稱「入數紙」的收款單據交還前,整個交易程序可算並未完成,如這時候被劫,銀行可以不須負責。就如有顧客在銀行排隊期間銀包遭扒竊,銀行沒有責任承擔其金錢損失,苦主亦無法提出民事訴訟。
陸偉雄亦在人情方面作考慮稱,該數萬元可能是老婆婆一生積蓄,銀行若額外處理,負起補償責任,方顯得人間有情,否則會給人略嫌「涼薄」感覺,對銀行形象會有負面影響。
陸偉雄補充說,有時候在特殊情況下,並非只講法律,要兼顧法、理、情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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