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教會總幹事林鏡初牧師今年1月在超市購物時,未為共值37元的肥牛及肉丸付款而離去,經審訊後早前被裁定盜竊罪成。
求不留案底被拒
林昨日求情時堅稱自己沒動機偷竊,不過會尊重法庭裁決。他為自己的疏忽大意令教友不安、令其他人對基督徒的形象有所誤解而致歉。裁判官蘇文隆昨日指自己不知道為何林會起貪念,判處林入獄3星期,緩刑3年。林在聞判後問裁判官:「可否沒案底?」裁判官指出,裁判官沒權免去他的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