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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茂波強調,當局處理有關個案會一視同仁。梁祖彝 攝
——強調處理個案不偏不倚 屋署續跟進補救工程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就特首梁振英貝璐道4號及5號屋僭建事件,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昨日在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時指出,屋宇署正就4號屋地下低層的僭建樓面空間,與業主委任的認可人士跟進補救工程方案,當局先後接收了6個補救工程方案,最新方案於今年4月由對方提出,而4號及5號屋其他屬「須優先取締」類別的僭建物都已經清拆,而5號屋停車位對下,位於庭園水平的僭建樓面空間,有關補救工程亦已竣工。
反對派昨日在立法會大會上,質詢稱自去年6月梁振英大宅被揭發有僭建物後,當局至今未有正面交代事件始末,更質疑屋宇署在處理這個案時「選擇性執法」。
業主委認可人士交工程建議書
陳茂波在回應時強調,當局處理有關個案,與處理其他個案一樣,會一視同仁地決定所需的跟進行動,「業主的身份並不是屋宇署考慮是否進行刑事調查的因素」。
他說,貝璐道4號屋地下低層的僭建樓面空間,在署方於去年12月發出勸喻信敦促業主盡快糾正後,業主所委任的認可人士已向屋宇署提交補救工程建議書,而署方已詳細審閱有關建議書,並提出意見。同時,上址4號及5號屋其他屬「須優先取締」類別的僭建物已經清拆,而就5號屋停車位對下、位於庭園水平的僭建樓面空間,有關補救工程已竣工,通口亦已密封。
區載佳指「有進展」非誤導
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追問稱,屋宇署處理梁宅僭建多時仍未完成,並稱屋宇署署長歐載佳早前在屯門區議會中表示僭建事件「已處理完」之言有誤導。陳茂波回應說,自己看過區載佳該段文字記錄,當時對方所指的是地底空間「有進展」,並無蓄意延誤。
沒掌握證據不作刑事調查
自由黨黨魁田北俊則質疑稱,屋宇署在處理梁振英與唐英年的僭建問題上有差別。陳茂波回應說,不宜作每個案比較,因為每個個案均有獨特地方,並指約道個案有不少傳媒報道出大宅工程詳細相片,顯示出結構工程師等人士或作失實陳述,故署方有需要作刑事調查,強調除非屋宇署掌握實質的資料,顯示可能有註冊人士涉嫌參與僭建物的建造,或該註冊人士明知而向屋宇署提交失實文件等,否則在一般情況下,屋宇署不會隨便進行刑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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