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顏倫樂) 除上述「四大難關」外,最近舊樓收購市場亦面對另一項挑戰,更要面對終審法院判決對於政府租契中有關「房屋」的規定,九龍城、深水鶠B土瓜灣等舊樓收購勢必受挫。有發展商大呻判詞會影響日後收購,這類舊樓地盤「焗住留俾市建局去收」。
由發展商裕昌(亞洲)於2010年入稟興訟的九龍城南角道項目的官司上月審結,終審法院指地盤上5個地段興建1座26層高綜合用途大廈,有違地段租契每個地段不可興建多於一個「房屋」的規定,判地政總署勝訴。
補地價支出 增發展商成本
業內人士指,本港並非太多涉及這類型的舊樓地盤,以琣a為例,執行董事黃浩明回覆本報查詢時稱,旗下只有約2個地盤涉及這類情況,而且地盤面積不大。不過放眼全香港,黃浩明認為這個判決會造成很大影響,若政府依足判決收補地價,發展商收購價將受影響,出價根本不夠小業主換樓,這類地盤只能交給市建局進行收購。
同類地盤重建價值將大減
因為案件影響,2011年底之後地政總署已暫緩處理約10宗涉及類似情況的重建圖則,主要在九龍區。目前地政總署已打算根據判決更新作業備考,相信這類地盤將要補地價才能重建,有業內人士稱,判詞等同令這類地盤的重建價值大減,正收購這類地盤的發展商或會暫停或擱置收購。麗新發展副總裁潘銳民稱,終院的判決會令收購舊樓增加不肯定性,「好視乎發展商計唔計到數」。
收購價大降 損小業主利益
第一太平戴維斯估值及專業服務董事總經理陳超國早前表示,若政府按判決處理,由於合併地皮發展的補地價支出會令發展商收購成本增加,最終會降低收購價,降幅度可高達50%,影響小業主利益。陳氏認為,港府作為「業主」,可以對「租客」(地盤買家)進行「寬大處理」,放棄嚴格追隨判詞的處理手法,否則會為舊樓重建帶來深遠影響。
據悉,琣a於永隆街和福佬村道兩重建項目受到判決影響,田生集團九龍城聯合道及賈炳達道項目、香港小輪深水麚q州街208號亦面對相同情況。
一名活躍收購舊樓的發展商指,由於終審法院已作出判決,「再無彎轉」,地政總署要跟隨制定作業備考無可厚非,但日後根本不知道政府打算如何收取補地價,所以會減少收購這類型地盤。他又說,判決與市區重建的宗旨相違背,假設九龍城每個地段都有「ONE HOUSE 」的規定,難道5個地段就建5幢樓?認為不合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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