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公開污染行業企業環境信息、重點城市空氣質量排名,這是「國十條」一大進步。 資料圖片
德意志銀行大中華區首席經濟學家 馬駿
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周五(14日)確定了「大氣污染防治十條措施」。個人解讀和若干評論如下。
第一,最高決策層已經認識到,治理空氣污染決非僅僅環保部門的事情。嚴重的空氣污染更重要地是反映中國粗放型的經濟結構、煤炭佔很高比例的能源結構、以及乘用車發展過快(過去五年保有量年均增長20%)而地鐵等公共交通不發達的結構性問題。因此,治理空氣污染必須由國務院直接牽頭,綜合實行加大減排力度、加速改變能源結構、大力發展公共交通等許多措施,協調許多部門的政策和努力。
今後公布措施之起點
第二, 國十條是起點,以後還有大量細化的工作。將PM2.5降低到安全水平(比如使90%城市將年均PM2.5降到35微克/立方米,全國城市平均PM2.5降到30)將是一個十分長期的過程。個人估計,如果政策對頭,執行得力,經過18年的努力可以達到上述目標,但縮短到15年十分困難。剛剛公佈的「國十條」肯定不是治理大氣污染的全部措施,而是今後幾十條、甚至幾百條措施的起點。
第三,「國十條」已經初步搭建起一個正確的框架,今後在許多方面應該不斷細化、量化,並將責任具體分解到部門和地方。比如,應該對污染嚴重的河北、北京、天津、山東等地區設定煤炭消費零增長的目標,這些地區的煤炭消費絕對量應該從明年開始就進入負增長。再如,應該盡快出台提高煤炭的資源稅稅率、提高SO2和NOX的排污費標準、提高對清潔能源的補貼等措施。對主要城市汽車保有量增速過快的問題也應有具體的對應措施。
第四,「國十條」要求公開污染行業企業環境信息、公佈重點城市空氣質量排名,這是一大進步。以前,治理污染主要靠地方政府和環保部門,效果不好,問題之一在於信息不透明,老百姓和媒體難以參與。成功地治理空氣污染的其他國家的經驗是,社會輿論是法規、政策進步和迫使地方政府採取強力措施治理污染的最大推動力。另外,僅僅依靠政府部門來提供污染行業和企業的信息是不夠的(主要是動力不足),應該充分發揮學術研究機構、非政府環保機構和媒體的作用。
「綠色GDP」創造新增長
第五,「國十條」將治理空氣污染與「培育新的增長點」聯繫起來,是一個新的、正確的視角。我們的研究表明,政府加大力度治理空氣污染,只要政策對頭,就不但不會抑制經濟增長潛力,反而會將提升經濟增長的質量、創造新的增長點(如頁岩氣、煤層氣、風能、地鐵等)、甚至在中長期提升經濟增長潛力。另外,如果考慮到PM2.5減排帶來的對人民健康的好處、相關醫療成本的下降、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大力治理空氣污染對「綠色GDP」的貢獻應該是十分正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