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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逆權侵佔獲勝訴的工廈士多夫婦,面露喜色合照。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一對夫婦在荔枝角青山道工廈經營士多近半個世紀,3年前依據《時效條例》入稟申請逆權侵佔以取得業權。高院昨頒下判詞,判夫婦勝訴兼獲訟費。夫婦昨稱,工廈法團數十年來從沒採取行動追討業權,但近年擬將工廈地下改建成購物商場,才苦苦迫遷。士多為該區工人服務多年,夫婦只盼繼續保留檔口,若法團堅持上訴,他們將奉陪到底。
涉案的「貞記士多」約佔地100呎,位於長沙灣青山道688號至690號嘉名工廠大廈地下,屬於工廈的公用地方。判詞透露,原告楊茂暢與母親早於1965年在上址經營小食店,當時工廈仍未興建。4年後工廈落成,士多佔用大廈地下樓梯底,楊與母親在士多旁邊擺放雪櫃。1983年楊妻林月貞替代需要照顧孫兒的家姑,與夫繼續經營該店,並將店舖命名為「貞記士多」。檔口起初以木板包圍,後加裝鐵閘,店外還擺放了檯凳供顧客使用。
官指申索人非業主 不受僭建例規管
2009年工廈地下改建為商場,商舖多為時裝飾物店,同時期法團向楊氏夫婦要求取回業權。夫婦楊茂暢及林月貞2010年入稟法院,以逆權侵佔為由作出申索,工廈法團同時反申索,要求2人將舖位交吉。
法團在審訊時表示,收到地政總署信件,懷疑士多僭建,士多亦擅自更改工廈用途,違反政府賣地條款及《建築物管理條例》,無權逆權侵佔。但法官在判詞中指出,申索人並非大廈業主,不受公契及相關條例規管,大廈公用地方也可是逆權侵佔的對象,故裁定原告申索成功。
指法團「大石壓死蟹」 倘上訴奉陪到底
高院昨頒下判詞,判楊氏夫婦申索成功,法團反申索失敗。「唔好息琚A好驚食詐糊」,楊太昨從記者口中得知勝訴後表現驚喜,未敢相信是事實。她指出法團近年「大石壓死蟹」,多次向其發律師信迫遷,不但「步步進迫」,將店外範圍大幅縮窄;又安裝假天花遮掩部分士多招牌。她坦言今次打官司已花掉近30萬元,若法團堅持上訴,他們將奉陪到底。楊生透露曾有魁梧大漢走來騷擾,他認為法團橫蠻無理。
楊太表示,士多本來主要售賣奶茶、咖啡及小食,現轉售特色果汁,高峰期店外可擺放11張檯,後經與法團商議後,同意收回店外擺放的檯凳。他的士多因服務該區多年,與不少老闆、「藍領」建立深厚感情,故希望可繼續保留檔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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