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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犯案纍纍男子今年3月在街上遇警截查時,因無帶身份證被警員帶返家中調查,卻意外揭發他竟以彩色噴墨打印機自製不同面值偽鈔,部分已印在未剪裁的A4白紙上,他被當場拘捕,早前在區院承認製造及管有偽鈔及無帶身份證罪,昨被判入獄28個月及罰款500元。
被告張玉龍(36歲),無業,領取綜援維生。案情透露,張今年3月4日在深水鼮J上警方截查,因無帶身份證,被帶回大南街189號1樓的家中調查。警員發現其家中有154張偽鈔,包括面值500元、100元、50元及20元,包括中銀、渣打及擢袘行的假鈔。
警方另外在其家中找到32張A4白紙,上已印有面值500元、100元、50元的偽鈔。警員同時發現一部彩色噴墨打印機及文具等,另找到一些銀線、液體及光油等物品,用作製造假鈔上的「防偽金屬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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