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敖敏輝 廣州報道) 廣東梅州一名副科級紀檢幹部吳漢林利用查案機會,大肆收受賄賂,總額達一千多萬元。出生於1982年的吳漢林被捕前係梅州市司法局主任科員,2009年1月至2012年11月9日任梅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幹部。2013年1月24日因涉嫌受賄罪被刑事拘留。
這名80後紀檢官員昨日在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接受異地審理。法庭上,他對自己的罪行全部予以承認,並希望法官從輕處罰,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法院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