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程、實習記者 董曉楠)進入開學季,校車安全再次成為社會關注的問題。近日,湖南省長沙市出台校車新規,提高校車准入門檻,校方違規或被取消辦學資格。
近日,長沙市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門聯合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規定校車使用許可審批時間、程序及不予使用許可的情況。新規與以往最大的不同在於,學校、幼兒園自購校車違法違規嚴重的,除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門依法處罰外,還將由教育行政部門依照「違規辦學」定性查處,「情節嚴重的,可取消辦學資格。」
新規中也規定,自有校車的學校必須配備1名校車監控平台監控人員和1名由學校領導擔任的校車安全監督管理人員。凡新購置的校車,須配備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和車載視頻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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